101.12.06 (四) 資工系系網發布了本校選課辦法有關重覆修習之規定事宜,
相關內容如下:
01. 選課辦法第十二條:
「相同科目名稱之課程不得於 同一學期同時修習,若重覆修習已及格科目,該科目之 學分數 及 成績,併入當 學期總學分數 及 學業總平均成績 計算,惟畢業學分 僅以採計一次為限 。」規定,重覆修習科目,畢業學分僅以採計一次為限。
02. 近來發生多起學生因重覆修習課程,導致無法如期畢業,而由學系協助以特案上簽方式,希望考量其雖重覆修習相同課程,但因 授課內容 、 評量方式 及 教師等不同之因素 而准予 彈性採認學分 ,以利學生順利畢業之簽案,為正向引導學生確實為自己負責,以正辦法之效力,自 101學年度第2學期 起,將不再接受此類因學生個人疏忽所致之選課失誤的簽案。
訊息來源:
大葉大學 – 資工系系網 & 學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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